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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收集家庭暴力離婚證據

怎麼收集家庭暴力離婚證據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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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怎麼收集證據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舉證的義務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來承擔。現實生活中,因為家庭暴力常常發生在僅有夫妻二人在場的情況下,場合隱蔽,證據難以收集。我們建議採取如下保留證據的措施:

第一、發生家庭暴力,對方有毆打行為的,一定要及時報警,保留好報警回執。

第二、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組織、司法所等部門尋求幫助或者調解,若有作調解,則相關書面調解資料應保留好。

第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不管嚴重與否,都要及時去醫院治療,並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療費的票據等資料。

第四、發生家庭暴力後可自行對現場及傷情進行拍照,保留好照片。 

第五、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並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

第六、訴訟時還可以申請了解情況的證人出庭作證。

為了更加充分的舉證,建議收集多種形式的證據,不同證據之間能夠環環相扣,形成證據鏈,這樣就能夠充分的證明所需要證明的事實。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