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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證據需要怎樣收集

家庭冷暴力也是屬於家庭暴力中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只不過就身體暴力而言,這種暴力出現的情況並不多,但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了這種情況的存在。有的人長期遭受配偶的冷暴力對待,因此也萌生了離婚的念頭,這樣的情況下需要收集家庭冷暴力證據才行,究竟該如何收集這方面的證據?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疑惑。

家庭冷暴力證據需要怎樣收集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

對於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我國目前的做法是:

(一)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一:協議離婚(去當地民政局辦離婚)

夫妻雙方如果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則可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以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二)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

終結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經常被當事人採用的救濟方式。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則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二、怎麼收集家庭冷暴力證據

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的問題,不同於傳統的家庭暴力取證,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為實施的隱蔽性就給受害者取證帶來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難。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傳統暴力受害者一樣在身體上留下傷痕。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後也很少留下物證。並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醜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那麼受害者如何尋找證人證言如何證明自己所言是真實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難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着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

對於家庭冷暴力離婚案件來説,由於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受害者遭受家庭冷暴力的程度和形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受害人需要求助於專業婚姻律師,從家庭矛盾的各個方面收集大量證據,並從法院審判的角度為受害人爭取利益最大化,最終使得法院儘快判決結案,也讓受害者早日擺脱錯誤的婚姻。

其實這與收集一般身體暴力的證據不太一樣,畢竟身體上面的暴力可以通過驗傷來收集相應的證據,而在冷暴力方面就比較困難了,畢竟很多時候這都是以精神方面的虐待為主,實際收集證據的時候可以考慮通過精神鑑定來確定自身精神方面造成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