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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買的房子增值,離婚後該如何分割?

現在買房成了年輕人的主要目的,隨着房價的瘋漲,很多人也買不起房子,所以很多人選擇貸款買房,最近幾年年輕人因為壓力大,所以導致現在結婚率也下降了,離婚率也還是那麼高,那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子增值,離婚後該如何分割?下面來給介紹一下!

婚前購買的房子增值,離婚後該如何分割?

現在買房形式方式有很多,這樣的情況,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將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並在婚前已經取得房屋產權證,那麼該房產在婚後增值的部分,若是因為市場行情而自然增值,就應當屬於“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並按揭貸款付完全部購房款,並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共同還貸款項對應的增值部分如何計算,以夫妻雙方還貸額佔全部房款的比例來確定分割比例。

(3)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購房合同,支付首付款並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後取得房產證,房產只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與前述第二項處理方式一樣。

(4) 一方婚前所購買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名”,該房產的增值部分,理所當然地成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