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代理寶安區周女士訴丈夫李某離婚案

案情簡介

代理寶安區周女士訴丈夫李某離婚案

周女士與丈夫李某結婚十幾年,李某多年來在深圳開工廠,積累了不菲的財富,然而,他卻有個毛病,那就是脾氣暴躁,稍有不如意,就對其妻子和孩子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但當週女士提出離婚時,又以對周女士還有感情,捨不得孩子為由,堅決不肯離婚,還寫下多份不再實施家庭暴力的悔過書。周女士為了孩子,默默忍受,無數次原諒了丈夫的暴力行為,寄希望於丈夫能悔改。無奈,李某愈演愈烈,因小事,將周女士毆打致輕微傷,在醫院住了半個月才康復出院。這次,身心俱疲的周女士,下定決心要與丈夫離婚。

辦案思路及心得

賀律師接受委託後,蒐集這些年來李某實施家庭暴力的相關證據,並根據周女士提供的線索,查下李某名下有房產和存款共計500多萬,隨即代理周女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多分財產,並將小孩判給周女士撫養,

裁判結果

因為證據確鑿,法院最終支持了周某全部訴訟請求,周某分割取得房產多套,價值3百多萬元,為子女爭取得到撫養費4000元/月,為周某討還了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