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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離婚協議書可以附加條件嗎?

一、籤離婚協議書可以附加條件嗎?

籤離婚協議書可以附加條件嗎?

不可以,夫妻兩人撰寫離婚協議書是不可以附加條件。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屬於依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因為離婚屬於必須即時發生確定效力的法律行為,附條件會使離婚行為處於一種效力極其不穩定、不確定的狀態,所以離婚協議書不可以附加條件。

離婚行為之所以不允許附條件,第一原因是,離婚這種民事法律行為依其性質屬於必須即時發生確定效力的法律行為。離婚行為不允許處於一種效力極其不確定的狀況,婚姻當事人雙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麼確定的存續,要麼確定的解除。很難設想離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某種條款,使得雙方婚姻效力的終止取決於某種不確定的條件的發生,如果所附條件發生,婚姻關係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如果所附條件不發生,則原已存在的婚姻關係繼續有效。所附條件使得本應確立的夫妻的法律關係變得無法確立。這不僅違背了離婚的法律性質,而且使得配偶雙方當事人的地位無法安定。

二、籤協議離婚如何辦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離婚的雙方先就夫妻的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孩子的撫養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的具體內容:

1、起草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應符合社會的善良風俗和道德倫理,不能約定人身性的內容。

2、帶上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和離婚協議書到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記機構去辦理離婚登記,在異地無法辦理協議離婚。簽好離婚協議書的外地人員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3、領取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最後一步是領離婚證,領到結婚證之後,婚姻關係就正式解除了。

籤離婚協議書不可以附加條件,夫妻倆通過籤協議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先起草離婚協議,在協議中要約定財產分配問題,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然後攜帶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去民政機構提交申請,一個月後才能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