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離婚倆人彩禮錢換嗎?
離婚的彩禮錢一般情況,不予返還。但特殊情況的除外: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彩禮錢返還範圍:
1、理論上關於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為此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依此觀點,彩禮贈與行為一經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而生效,彩禮的所有權隨交付而轉移到女方手中,當婚姻不成立時,贈與合同解除,受贈人即喪失繼續佔有彩禮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佔有財物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依據不當得利返還對方。由此可知彩禮錢是需要返還男方的。
2、在現實生活中,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事實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亂終棄,要解除婚約,這時應權衡雙方利益,本着保護婦女,保護弱者的原則,在彩禮返還數額上,可酌情減少。在實踐中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即雙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關係,以未辦理結婚手續為由,要求返還彩禮,此時若女方已將所收彩禮用於同居後共同生活的,也可減少返還數目或不予返還。
彩禮錢不返還範圍:
1、共同花費。一方收到彩禮後,往往會拿出部分用於共同花銷,如為辦婚禮宴請賓客,送禮以及平時的吃喝玩樂等,在計算返還數額時都應當從中剔除。
2、屬於贈與性質的財物。在戀愛中,男女雙方為表情意,通常會贈與對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説,這些是一方自願賭與另一方的,與有無結婚目的無關,對於該類財物,贈與方不得要求返還。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婚姻生活破裂的情況,不得不離婚的時候,我們應當注意並且瞭解相關法律的規定,有期是在涉及離婚財產的分配的時候,要十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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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彩禮錢有什麼後果
律師解析:1、騙婚需要退還彩禮。2、我國不存在騙婚罪,騙婚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其本質上屬於詐騙行為,因此需要退還彩禮,嚴重時還需要承擔詐騙罪的法律責任。2、騙婚的主要形式(1)假離婚。由於家境貧寒,女方在徵得丈夫的同意後,簽署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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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彩禮返還的標準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2、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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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彩禮錢怎麼起訴
律師解析:想通過起訴要回彩禮的,先寫好起訴書,一式二份,然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等待開庭通知即可。1、彩禮,應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2、如果訂婚後反悔,女方不願意退還彩禮,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彩禮。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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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彩禮能要回嗎?
律師解析:(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