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個人分手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一、倆個人分手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倆個人分手彩禮錢能要回來,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定情形。對離婚時彩禮的退還規定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是可以請求退還的,目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二和第三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規定,是因為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給付彩禮的情況還較為普遍,如果對彩禮問題完全不管,可能會使一些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減少數額返還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並未對婚約和彩禮作出規定,都只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風俗習慣中,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一旦婚約解除,便引發糾紛。這種基於婚約所發生的財產流轉關係在婚約存續期間,當然不發生返還問題;一旦婚約解除,此財產流轉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礎,接受彩禮的一方就應當返還其所接受的彩禮;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婚約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續到雙方的婚姻締結,一旦雙方結婚,婚約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所以就不存在彩禮的返還問題。
在日常生活當中很多地方關於結婚的習俗都是不一樣的,但是目前來看的話很多農村的地區都是會要求支付彩禮的,彩禮支付完畢之後是屬於贈予給女方的個人財產,所以通常情況之下是不能夠要求退還的,但是也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比如説雙方沒有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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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十萬元彩禮可以起訴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只要符合了退回彩禮的條件,那麼離婚後彩禮可以追回。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有證據表明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返還彩禮:(一)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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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彩禮官司要多久?
律師解答:三到六個月。律師解析:三到六個月。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離婚彩禮糾紛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離婚彩禮糾紛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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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彩禮錢還能拿到嗎
律師解析:1、夫妻雙方離婚一般是拿不到給女方的彩禮錢的。但是彩禮錢是否需要退還需要看婚姻是否登記以及共同生活的情況,如果符合法定退還要件的需要退還。2、彩禮屬於以締結婚姻為條件的附條件贈與,如果雙方解除了婚約,則贈與解除的條件成立,贈與行為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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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當初拿的彩禮錢怎樣分配
律師解析:1、離婚後彩禮錢可以做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進行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女方親屬陪送嫁粧的行為應認定一般為贈與行為;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粧應認定是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婚後陪送的嫁粧,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粧的性質應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