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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户死亡有效嗎?

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户死亡有效嗎?

一、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户死亡有效嗎?

離婚時贈與子女財產未過户死亡的情況下,依然有效。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之中約定,將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之中的房產贈與給雙方的子女,應認定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基於該共同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行為所產生的離婚協議之中的財產分割條款,或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除非當事人可以證明在訂立該離婚協議之時受到欺詐或脅迫,等依法應認定為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否則該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因此,離婚協議約定將房產贈與給子女,雙方約定的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撤銷。但是鑑於雙方約定的贈與物屬於雙方共同所有,如果雙方共同達成一致意見,撤銷贈與,在贈與物權利轉移之前,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該贈與經過公證,夫妻或男女雙方則喪失任意撤銷權。不過如果雙方的子女作為受贈人,出現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男女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共同依法撤銷贈與,並要求返還贈與物。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

二、其它情況

1、離婚協議之中的財產分割條款,或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該協議而發生糾紛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2、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因財產分割問題而後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後查明,在訂立協議之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的情形,應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3、贈與物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社會公益性質、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於前款規定。

4、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A、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

B、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C、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導致贈與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可以撤銷贈與。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夫妻離婚時,決定贈與子女的財產是有效的,如果出現意外情況,在未過户的情況下父母死亡的,應當以遺囑的形式將財產分隔處理情況進行説明。需要注意的是,財產分隔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來進行,避免在財產分隔過程中出現違法犯罪行為而遭受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