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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未公證贈與人死亡贈與合同是否有效?

一、贈與合同公證而贈與人死亡法律如何界定合同的效力

贈與合同未公證贈與人死亡贈與合同是否有效?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撤銷,且如果贈與人不履行的話,受贈人可以要求履行贈與義務。另外,涉及到需要辦理登記備案的財產贈與,還需要辦理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這種情況,首先要認定的是,該贈與書是贈與人的親筆簽字,在簽字的時候意識是否清醒,有無受脅迫的情形,其後有沒有撤銷該贈與的意願。

二、贈與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

1、贈與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

贈與合同必須在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時才能成立。一方贈與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無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有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無贈與的意思表示,贈與合同均不成立。正是這一特徵,是贈與合同區別於遺囑。

2、贈與合同以轉移贈與物的所有權於受贈人為目的

贈與是對財產歸屬的一種處分行為,其目的是贈與物的所有權從贈與人處轉移至受贈人處。贈與合同的成立,將導致贈與物所有權的轉移。

3、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負有轉移贈與物的所有權給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則僅享有接受贈與物的權利,並不承擔對價性義務。

4、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

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將贈與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贈人是沒有對價格給付條件的,受贈人取得贈與物的所有權無須支付對價。

5、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把贈與合同規定為諾成合同,與傳統觀點把贈與合同定位於實踐合同不同。按照《民法典》,贈與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需將贈與財產交付受贈人,合同即告成立。

三、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律依據

贈與合同的撤銷,是指在贈與合同生效後,因發生法定的撤銷事由,贈與人或其他撤銷權人撤銷該贈與合同的行為。

贈與合同的撤銷分為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前者是指贈與人基於其獨立意識而撤銷贈與合同的情況;後者則是指贈與人基於法律規定而撤銷贈與合同的情況。贈與合同一經撤銷,贈與關係即自始歸於消滅。尚未交付的贈與物無須再交付;已經交付的贈與財產應當返還給贈與人,撤銷權人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財產。

(一)任意撤銷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的規定。”任意撤銷贈與合同應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1.須在贈與合同生效之後/贈與財產權力轉移之前,作出撤銷的意思表示。

2.須所撤銷的贈與合同不在法律禁止撤銷之列。依《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許贈與人任意撤銷。

(二)法定撤銷

當法定時有發生時,贈與人或者其他撤銷權人得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合同。法定撤銷分為贈與人的撤銷和其他撤銷權人的撤銷。

1、贈與人撤銷的法定事由: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撤銷權的除斥期間為1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

2、其他撤銷權人撤銷的法定事由。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的除斥期間為6個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贈與合同的成立並不是以公正為準的,只要是雙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得贈與合同成立,因此贈與合同未公證贈與人死亡的贈與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受贈人也是可以享受贈與人所贈與的權利的,當然具體的也要看實際的情況與法律規定的情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莆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