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公房怎麼分
一、離婚時公房怎麼分
對該問題,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採取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原則。有以下九種情況,夫妻都享有房產承租權。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注意,這裏一方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後取得的,不論時間長短,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公房;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也就是説,雖然夫妻雙方結婚不到五年,但調到同一個單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權益。
3)一方婚前借錢投資建房並取得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雖然公房所購時間為婚前,但由於婚後雙方共同還款,另一方也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當然,這裏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後共同償還了多少錢,另一方才有權提出該要求,是一部分還是全部,司法解釋沒有規定,實踐中由法院根據案情酌情處理。
4)婚後一方或雙方取得公房承租權的;無論誰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權分割公房權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被拆遷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權的;雖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後遇到拆遷又換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權益就是兩個人共有的。
6)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公房,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公房的;也就是説,婚後調換的公房,使用權也是雙方共有的。
8)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併調換公房的;
9)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這是個彈性條款。
二、購買公房需要繳納的税費
1、 登記費按件計算,每件100元,登記費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收取。
2、 房屋出售價0.5‰的房屋買賣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購房總價0.5‰交付);其計税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所載的實際金額。
3、 房地產權證印花税5元;
4、 實際購房款(扣除超過建築面積控制標準按市場價購房所付款項)1%的土地收益金;
5、購買公有住房超過建築面積控制標準支付市場價的應按規定繳納契税。契税按照房地產買價的0.75%計算繳納。即納税人為買方;計算依據為實際購買金額。
6、過户手續費;過户手續費按套計算。每套250元,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減半,過户手續費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收取。
三、關於公產房的性質
所謂公產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於所有權屬於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佔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按照產權人的不同又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國家出租、收購、新建、擴建的住房,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修繕,少部分免租給單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種是單位自管產。指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等單位所有的住房,俗稱企業產。
第三種公產房是行政事業單位作為產權人,分配或出租給單位員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兩種,在北京交易時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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