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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屋能不能給孩子,離婚房子給孩子有什麼風險

離婚房屋能不能給孩子 離婚房子給孩子有什麼風險

一、離婚房屋能不能給孩子

離婚時,房屋產權糾紛一直是最難協商的問題。很多夫妻由於不願把房子給另一半,而自己一時又無法拿出足夠房屋折價款,選擇吧房子過户給孩子。那麼,這樣做可以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夫妻婚後所買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房產與孩子無關,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決定將共有房產贈與孩子後,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記部門直接辦理變更登記,若孩子未成年,辦理時須提交其監護關係證明和監護人身份證明,並在《房地產證》上備註其法定監護人姓名。由於未成年人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此在處理該房地產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時房產過户給孩子有什麼風險

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進行。作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於孩子,並不屬於父母。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為房屋辦理過户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為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於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為。

所以,將房屋過户在孩子名下時,父母也應當謹慎行事,因為一旦房屋所有權歸孩子所有,父母在處分房屋時會存在很大限制。

其實是可以的,但如果此時孩子尚未成年的話,則其財產一般是由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進行保管、處理,因此就有可能出現不公平的的情況。但如果孩子已經成年的話,則將房屋給孩子的風險其實就會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