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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能把房子給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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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能把房子給孩子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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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子可以給孩子嗎


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户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並不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雙方按協議履行也不會出現問題。會出現問題的是:房產登記的是一方或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於希望儘快離婚的目的便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辦理房產過户給孩子的手續時房產證上登記名字的一方反悔,這種情況是無法辦理過户手續的,只能起訴解決。 司法實踐中對此的處理的意見: 我國法律對此情況如何裁決沒有規定,導致相同的情況可能判決結果會相反。一種觀點認為:雙方協商一致處分自己的財產,將房產贈與孩子,屬於贈與行為,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方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行為。第二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是解決人身關係的協議,協議約定的關係不只是簡單的《合同法》中規定的合同關係,應首先受《婚姻法》的約束,然後再受《合同法》的約束。《婚姻法》規定離婚雙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有申請撤銷《離婚協議》的權利,但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這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贈與孩子帶有道德義務性質,帶有雙方對自己的行為給未成年人造成傷害的補償性質。法院最近幾年的判例較傾向於第二種觀點。 所以離婚時約定將房產過户給孩子需要注意的問題很多,最好另行擬定房產贈與合同並進行公證,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為,但可以接受獎勵、贈與、報酬。同時,未成年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為房屋的權利人,在不動產權屬證書即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離婚時房產過户給孩子有什麼風險: 但是,同時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進行。作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於孩子,並不屬於父母。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為房屋辦理過户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為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於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為。

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以後,想要把房子過户給孩子,是完全可以的。只需要到我國的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就可以了,房產過户給孩子以後就是屬於孩子的了,夫妻雙方就沒有權利對房產進行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