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如果離婚將房子贈與給孩子後能否撤回

房屋贈與給未成年孩子後,不可以撤回贈與。若將房屋贈與給未成年孩子,已經簽訂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或已經辦理了房屋過户手續的,贈與人就不可以反悔,撤回贈與,否則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贈與人繼續履行合同或賠償相應的損失。離婚協議約定將共有”

如果離婚將房子贈與給孩子後能否撤回

夫妻離婚時,約定將共有房產贈與孩子所有,是一種以解除雙方身份關係為目的的贈與行為。這種發生在特定身份關係當事人之間的、有目的的贈與,具有一定的道德義務性質,也屬於一項諾成性的約定。在雙方婚姻關係因離婚協議得以解除,且離婚協議的其他內容已經履行的情況下,應當視為贈與財產的目的已經實現,贈與行為不能隨意撤銷。而且,夫妻將共有財產贈與子女的行為,有別於普通民事主體之間的贈與,它表面上體現了贈與的“無償”特性,實際上往往與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等緊密相連。綜上可以認為,即便房子尚未過户到本案夫妻兒子名下,但這項贈與行為已經生效,不能撤銷。

我國法律同時規定,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審理後,如果沒有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該男子如果執意要更改房產的分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只要在訂立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贈與條款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撤銷,該男子應當無條件將房產過户給孩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間】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如果將房子贈與給了孩子,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再進行撤回了。首先房屋在進行贈予的時候是需要進行公證的,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户手續的話,那麼作為贈予人是不能夠反悔,撤回贈與,否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