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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反悔怎麼處理?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反悔怎麼處理?


離婚的現象越來越多,一段感情到了盡頭便選擇離婚,在離婚的同時,財產分配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反悔將怎麼辦,這個問題對於老百姓們是一個頭痛的問題,如何將處理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介紹一下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反悔怎麼處理

一、離婚協議的性質是什麼?

協議離婚是指為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有關婚姻關係解除、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的書面協議。從其定義可以看出協議離婚中的協議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夫妻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二是夫妻雙方就未成年人子女撫養以及撫養費的承擔達成一致的協議,三是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協議。

上述內容具有複合性,即包括財產的約定,也包括身份關係的約定。缺一不可,倘若有一部分達不成一致協議,協議離婚程序便無法繼續進行。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了離婚協議的內容: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言及協議離婚的性質,離不開協議離婚的中心——協議,協議是合同的通俗説法,離婚協議即是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之上,對婚姻關係、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的合同。該協議反映協議人的真實意願,遵循誠實守信的民事基本原則,並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譬如逃避未成年人撫養義務、逃避夫妻共同債務等。

二、登記離婚後財產分割協議可否撤銷?

協議離婚後,當事人與他人再婚,再婚行為生效。因此,協議離婚後,即使離婚協議存在瑕疵,司法實踐中一般也不認定離婚無效或允許撤銷。那麼,協議離婚後,離婚協議之財產分割條款可否變更或撤銷呢?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見,協議分割主要體現為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所達成的協議,該協議是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是當事人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如果一方當事人反悔,並在協議離婚之後一年內提出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根據該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財產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如果—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另一方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財產分割協議予以確認,並賦予其法律強制力。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達不成協議,則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分割。由此看來,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只有在具備一定的條件下才可以撤銷。

三、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處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以看出,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效力對男女雙方具有約束力,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對財產分割反悔的,須在一年內起訴,且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會被法院變更或撤銷,一是存在欺詐行為,二是存在脅迫行為。若不存在這兩種情形,就會被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訴訟請求。根據現在的規定,對於當事人的訴權,法院應當予以保護,即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在離婚協議的簽訂過程中,對於任何一方當事人來説,都是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都理應接受這一決定所帶來的法律後果。當事人基於這種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相關規定。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不過,婚姻關係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係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註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這類糾紛時,不能置身份關係於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

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在離婚時,往往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上作出很大的讓步,可離婚後卻又出爾反爾,以“顯失公平“為由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然而,“顯失公平”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變更或撤銷的法定情形。因此,這種請求會因為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得不到法院支持。可見,離婚時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協議不是兒戲,如果發現協議條款難以接受可以拒絕簽署離婚協議,但是一旦簽訂了當事人原則上應當遵守。除非能夠舉證證明對方在訂立離婚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實施了欺詐、脅迫等行為,否則該協議就不得變更或撤銷。法院在審查時,只要認定雙方原簽訂的離婚協議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就應該依法確認離婚協議的合法和有效。

由此可見,對於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反悔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就是像人民法院訴訟,起訴反悔方。但是在起訴的時候不可以存在有欺詐或者脅迫行為,不然,起訴將被撤銷。因此,在面對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反悔這一個問題時,我們應該保持一個冷靜的態度,去法院起訴,這樣就可以保障我們的利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