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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處理時要考慮什麼問題

離婚房產處理時要考慮什麼問題

夫妻離婚對房產的處理一般針對的都是屬於共同的房產,作為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在離婚的時候是不能要求進行分割的。而對房產作出處理之後,可能會涉及到過户的問題。從另一方面來見,在離婚房產處理過程中也是有需要考慮的地方,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離婚房產處理時要考慮什麼

1、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國家保護離婚婦女的房屋所有權。在保護房屋的產權、居住權等方面,均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這對保障婦女離婚後的正常生活和兒童的健康成長是非常必需的。

2、保護房屋產權,要在查清當事人結婚時間長短、有無過錯、是否撫養子女、住房的結構以及有無其他解決住房的條件和途徑等情況的基礎上,在合理,公平地考慮產權人的利益,保護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的前提下,妥善解決住房問題。

3、優先照顧撫養子女、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在解決住房問題時,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住房主張的條件均等,應照顧撫養子女、殘疾或住房確有困難的一方。

4、堅持調解和協商一致的原則,由於住房問題涉及諸多方面。為減少矛盾、促進住房問題的圓滿解決,人民法院應立足於調解,使雙方當事人對離婚後的住房問題儘可能達成協議。

5、過錯是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前提,在處理住房問題時,如果雙方當事人條件均等,應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二、離婚後房產該怎麼過户

(一)據法律規定,法院裁決使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辦理過户手續。若有關當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因原持證人原因使新房屋所有人無法辦理房產過户手續的,可按如下程序辦理過户手續:

1、權利人(申請人)為個人時:請持身份證明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法律事務科遞交公告申請書,同時提交法院的裁定(判決書)、身份證明(因故不能親自辦理時的還須提交公證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2、權利人(申請人)為單位時:請持單位介紹信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法律事務科遞交公告申請書,同時提交法院的裁定(判決書)、代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二)一般法院在判決一個人為房屋所有人時,一般會判決另一方(義務方)配合權利方辦理過户事宜。

(三)最後當事人直接拿着判決去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由於涉及行為,如果對方不履行,法院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從而保證申請人的申請過户行為的進行。

當事人也是不能掉以輕心的,不然就有可能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如果夫妻協商一致的話,也是可以將共有的房產贈與給子女,同時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也可以約定一方不分得房產。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房產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