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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需要繳税麼?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繳税麼?

一、離婚財產分割需要繳税麼?

目前所有的離婚財產都不需要交税。無論“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無論權利人名稱的變更是否導致財產權利的實質性變化,不管是從夫妻共同財產轉變為一方個人財產,離婚夫妻雙方均不負有納税的義務。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同的財產製下共同財產的範圍不同,在分割時首先應對財產的性質作出界定。在離婚時,夫妻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訴訟中對財產一併進行分割,也可以先解除婚姻關係,將財產留待日後分割。後一種財產分割方式,會大幅增加税收成本,應當引起離婚雙方的足夠重視。

二、夫妻個人財產的情況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規定的財產以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規定進行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及婚前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則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不僅包括婚後所得財產,還包括夫妻雙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如果夫妻雙方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約定部分歸各自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在離婚分割財產時,首先要根據夫妻雙方的約定界定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範圍,然後再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總少不了對財產進行分割,這是事關雙方利益的事情,目前對財產分割沒有納税的規定,雙方都不應該支付税費。如果分割房產,雙方約定給一方的,則應當去不動產中心辦理過户手續,將房子產證完成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