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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就生效的嗎

法律1.75W
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就生效的嗎
離婚協議雙方簽字就生效的嗎
離婚協議不是雙方簽字就生效,還需要夫妻辦理了離婚登記才生效。離婚協議被認定為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就是解除婚姻關係。即不僅要滿足意思表示真實、協議主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規定等條件,還需雙方均領取離婚證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