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如何推翻假離婚財產案例是什麼?

如何推翻假離婚財產案例是什麼?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婚前財產         彩禮">彩禮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       婚內財產協議">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在現在社會,確實出現了很多假離婚的現象之所以人們會選擇假離婚,當然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訴求,比如説假離婚,她可以生二胎,或者是落户當然現在二胎政策已經放開了。我國對於假離婚案件,他是非常重視的,很多人想了解。如何推翻假離婚財產案例是什麼?

一、“假離婚”案例一:為生二胎和落户

家住深圳的張小姐與武先生於2009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女。雙方於2012年4月離婚,並先後簽署《自願離婚協議書》、《補充協議》分別對小孩的撫養以及房產、股票、存款的分割作出約定。這看似普通的“和平分手”,背後卻隱藏着不可告人的故事。

2013年,張小姐到福田法院起訴武先生,要求法院確認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補充協議》無效,並對夫妻雙方財產重新分割。在起訴狀上,張小姐道出離婚緣由:2012年初,其再度懷孕,為了解決二胎的出生和户口問題,經武先生不斷勸導,終於答應離婚,並堅稱此次離婚為“假離婚”,兩份協議均系受武先生脅迫所籤。但武先生否認“假離婚”的説法。法院經開庭審理,最終駁回了張小姐的訴訟請求。

“假離婚”案例二:為購買福利房

王小姐與陳先生於2007年結婚,2012年5月離婚。雙方辦理離婚手續後數月,王小姐購得一套福利房。

2013年4月,陳先生到福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其與王小姐離婚協議無效,並擁有王小姐所購房屋的一半產權。陳先生稱,其與王小姐離婚,系因購買福利房需要,非雙方真實意思,並指出離婚後二人仍共同生活,二人工資仍由王小姐保管。王小姐則認為,其與陳先生因性格不合離婚,協議內容真實有效,且所購福利房由其一人出資,至於二人仍共同生活,是因為陳先生提出租住其房屋,所謂其保管的工資實際為陳先生每月上交的租金。該案經開庭審理,王小姐獲得勝訴。

“假離婚”案例三:讓債主們追索無門

家住福田區的張先生1988年來到深圳,並迅速挖到了其人生中的第一桶金,當年,他與李女士相識並結婚。婚後,張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李女士則在家裏安心做起了全職太太。

然而,從2010年開始,張先生的公司開始出現虧損,至2012年底,公司嚴重資不抵債。2013年4月,張先生與李女士協議離婚,二人名下房產、汽車、股票及大部分銀行存款歸李女士所有。2013年底,張先生公司宣佈破產,因資產不足,部分債權人債權無法完全清償。

2014年3月,張先生到法院起訴李女士,稱因雙方離婚“事出有因”,關於財產的分配非真實意願,要求其返還相關財產,李女士拿出雙方簽訂的《離婚財產分配協議》,拒不返還涉案財產。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系雙方自願簽訂,無違法相關法律規定,合法有效,最終駁回了張先生的訴訟請求。

二、法官説法

“假離婚”反悔 法院難以支持

福田法院林濤法官介紹,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該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然而,現實中“假離婚”的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已經達成默契,存在脅迫情形的概率幾乎為零,而欺詐又因協議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以等分為剛性原則,所以實踐中很難舉證,故就“假離婚”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支持的案例少之又少。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假離婚案件,他的目的是多種多樣的,除了包括生二胎,還包括買房的利益的。生活當中假離婚案件如果反悔的話,法院是難以支持的,因為離婚一旦生效,它是具有法律上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