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按揭房屋如何分割?
房屋是現代人結婚必備的要件,大家都想要一個穩定的家,但是現在房價不斷飆升,價格太高,普通人消費不起一般都會選擇按揭購房,但是在感情破裂需要離婚的時候,大家都對房屋的爭議是比較大的,那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按揭房屋應該如何分割。
一、約定了按揭房屋歸屬的房屋如何處理
若雙方明確約定了歸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財產參與清償貸款,這並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離婚處理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還貸款是個人債務,對已歸還貸款中屬於另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約定了歸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實際沒有出資或出資很少,也不影響房屋權屬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二、未約定按揭房屋歸屬的房屋如何處理
(一)婚前一方按揭購買並取得房產證,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對此房屋如何進行分割?
對於一方以婚前以個人財產購置房屋並取得房產證,實際上一方已經取得了對該房屋的所有權,房屋的所有權是歸一方所有,因按揭行為而與銀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所有權的歸屬沒有直接必然的關係,從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來看,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是無疑的,同理,對銀行所欠的債務,則可以視為是一種個人債務。對於在婚後還貸的情況,不論是一方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的,實際上可以視為是對一方的個人債務進行返還。因此,如果因為離婚另一方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另一方只能得到一方在夫妻存續期間對銀行所償還的貸款數額的一半。
(二)婚前共同出資首付購買房屋,取得房產證,婚後支付按揭款的房屋如何處理?
婚前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的並取得房產證,雙方共同出資,並且在房產證上也註明房產所有人為雙方,婚後,不論是以一方還是雙方的財產返還按揭款,這套房屋應當為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共同財產又可以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對共有財產分割時,如不能證明共有關係為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其為共同共有。能夠證明按份共有關係的,視為按份共有,共有人各方則對該共有財產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實踐中,一般情況下,情侶在婚前購買房屋時,是不會對購置房屋的份額進行約定的,那麼在進行分割時,如果不能舉出證據,也就只能視為共同共有。
(三)婚後以按揭形式購買房屋並取得房產證,以一方財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還款,如何進行分割?
對於此種情況是比較好認定房屋的性質,也就是説不論是登記在哪個人的名下,均應當視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涉及到是清按揭款的情形下,其分割的方式可以按照本文中的第二種情況來進行分割。其中要把握一個是涉及到保護善意第三人即銀行的利益,另一個就是有利於實際使用和分割的原則來進行,同時,對於其中的增值部分,也應當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
(四)婚後以按揭形式購買房屋,一方有證據證明以個人財產進行還款,如果進行分割?
對於此種情況,首先應當明確對於個人財產的性質。婚姻法對個人財產進行了相應的界定。根據以前的規定,個人財產在夫妻關係存續達到一定的年限後即進行了轉化。但是新的規定中,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採用的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個人財產,並不會因為其他的原因進行轉化。這樣,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是以個人財產返還房屋的按揭款,則在進行分割時,應當對該筆款仍作為個人財產進行處理,由一方個人取得。
社會不斷的發展進步,也在同時會出現一些問題,按揭房屋分割出現的問題也是越來越複雜,我國積極出台應對政策,維護社會的穩定,有利於長遠的發展。以上文章也具體講述了房屋分割的一些情況和方法,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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