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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分配的財產參不參與分家?

離婚後分配的財產參不參與分家?

一、離婚分配的財產參不參與分家?

離婚後分配的財產,是參與分家的。離婚後分配的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在分家時應當進行分配,但財產所有者拒絕的可以不分。分家,指把一個家分開,分成若干個家。一個完整的家解體,幾個新的家庭成立、誕生。 分家,主要是分財產。財產中,主要分固定資產和資金,即父母的積蓄,父母的私產。分家的過程也就是父母將財產傳遞給下一代的最重要的步驟之一。通過這一過程,年青一代獲得了對原屬其父親的部分財產的法定權利,對這部分財產開始享有了專有權。分家一般指的是已婚兄弟間通過分割財產,從原有的大家庭中分離出去的狀態和過程,當作名詞時常表示由一個家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家後的狀況。

二、 相關情況説明

在分家析產時,應注意這樣幾點:

( 一 ) 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於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於分割範疇的。

( 二 ) 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儘可能有利於生產,有利於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於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係到家庭成員今後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於有分家後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

離婚後,夫妻之間的婚姻狀態解除,雙方不存在任何共同財產,所分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需要明確的是,在分家時,父母有決定自己財產的權力,如果父母拒絕將自己的財產分給子女的,則財產無法進行分割。具體的分家情況應當由家庭成員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