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未取得房產證怎麼離婚分割?

一、未取得房產證怎麼離婚分割?

未取得房產證怎麼離婚分割?

未取得房產證在離婚分割的時候只能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財產分割,也就是説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權,雙方均無權請求房子歸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歸屬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產證後的歸屬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該房屋,而不能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判決。

由於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所以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歸誰,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房屋由誰使用。不過法律也同時規定,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訴。

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婚後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沒有約定的,法院應以保護孩子和女方的權益為前提酌情裁量。但對於出軌方對夫妻感情破裂具有過錯而主張多分或獨佔共同財產並無明確的法律依據,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適當傾向於無過錯方。

在房屋分割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向法院起訴的話,法院是不會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分割的。這是因為,房屋產權的分割必須建立在房屋產權明晰的基礎上,即離婚時分割的房屋,必須有產權證證明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時,房子沒有產權證,那麼法院就無法確定所爭議的房屋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無法分割房屋所有權。

綜上,離婚後想要合理將財產分好的前提一定是財產都是確定的,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很難判斷產權的最終歸屬的,而夫妻都主張要分割這部分財產的話,還是應該首先以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因為就算訴諸法院也不一定可以得到期望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