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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屋補償款如何計算?

離婚房屋補償款如何計算?

夫妻雙方離婚的,會對離婚財產進行分割,涉及到房屋的話,通常會將房屋所有權劃給一方,另一方獲得相應的補償。這是比較通行的做法,雙方不會因為爭奪房屋的所有權而引發爭論。當然,正確處理好房屋補償款的支付也是很重要的,那麼,離婚房屋補償款如何計算?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

一、離婚房屋補償款如何計算?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判決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時,應當查明婚前簽訂合同支付首付款、銀行貸款及還貸、產權登記、夫妻共同支付款項、財產增值、尚未歸還貸款情況。

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房屋補償的計算公式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 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房屋評估現值以法院委託時確定的時間為準,對房貸的計算標準可通過當事人提供、向各銀行查詢及通過互聯網查詢等方式瞭解。

上述計算標準是離婚時夫妻分割財產的基準,人民法院可根據實際案件情況,綜合考慮購房與結婚時間、為購房支付的税費等各項支出、婦女及子女權益等多種因素,充分保護雙方當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補償數額。

二、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根據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房屋補償款的計算比較複雜,首先要用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處以房屋購買本息和,然後用這個數據乘以房屋評估價值再乘以50%。這樣就得到了房屋分割補償款的準確數額。如果女方撫養子女的,男方還應該適當多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