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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取得的土地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劃撥取得的土地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劃撥取得的土地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劃撥取得的土地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實際而定,如果是婚後取得的土地,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合同明確只歸夫或妻一方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沒有明確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包含: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婚前取得的劃撥土地,則認定為個人財產,那麼在離婚時顯然是不可以進行分隔的,但如果是婚後取得的劃撥土地或者一方贈予給另一方的情況下,則顯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主張公平平等的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