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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案件偵查是在何時進行的?

在司法實踐中,由於他人利用網絡平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受到侵害的情形是時有發生的,當受害人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會在收集相關材料之後,向有關司法機關反映。我們知道,需要確定某人是否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是需要進行偵查的,那麼你是否知道網絡詐騙案件偵查是在何時進行的?

網絡詐騙案件偵查是在何時進行的?

一、網絡詐騙案件偵查是在何時進行的?

調查清楚證據充足了才會去抓人,警察立案到偵查抓人需要一定的時間,在沒有充足證據之前,警察一般都不會貿然行動,而且網絡詐騙案件相對比較複雜,分佈區域廣,罪犯很容易轉移,破案難度較大,受害者要有耐心和信心等警察出結果。

1、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以後,可視案情需要決定什麼時間抓人,這沒有具體時間規定,一般情況下,案件立案偵查工作開始時,犯罪嫌疑人已經在看守所了。

實施網絡詐騙,公安機關立案後會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技術偵查措施,是指偵查機關為了偵破特定犯罪行為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審批,採取的一種特定技術手段。技術偵查行為即是運用技術偵查措施的偵查行為。通常包括電子偵聽、電話監聽、電子監控、祕密拍照、錄像、進行郵件檢查等祕密的專門技術手段。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後,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對下列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四)利用電信、計算機網絡、寄遞渠道等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針對計算機網絡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第二百五十五條技術偵查措施是指由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技術偵查的部門實施的記錄監控、行蹤監控、通信監控、場所監控等措施。 技術偵查措施的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與犯罪活動直接關聯的人員。

第二百五十九條 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使用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為證據時,可能危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產生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採取不暴露有關人員身份和使用的技術設備、偵查方法等保護措施。 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為證據使用的,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決定書應當附卷。

第二百六十二條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可以由偵查人員或者公安機關指定的其他人員隱匿身份實施偵查。

隱匿身份實施偵查時,不得使用促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的方法誘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發生重大人身危險的方法。

2、抓到人後先刑拘,30天內轉捕。

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二、立案程序

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訴權,實現人民法院依法、及時受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強制執行和國家賠償申請登記立案工作,按照本規定執行。

上訴、申請再審、刑事申訴、執行復議和國家賠償申訴案件立案工作,不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關立案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人民法院還提供了網上立案系統:什麼叫網上立案呢?“網上立案”是指法院通過網絡接受您提交的一審民商事案件的起訴狀和相關訴訟材料或申請執行書並在線審查的一種便民方式。經初步審查後,若您的材料齊全,法院法官將與您約定具體的立案接待時間,你到法院辦理立案手續,這樣可以避免您多次往返。

調查案件的行為,由於關係到人民的利益,故而偵查的過程、方法是不會向社會公佈的,但是為了是公民的權益得到保護,相關法律規範也對偵查做出了限制性的規定,比如需要搜身時,需要按照性別進行搜查。

標籤:案件 詐騙 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