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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絡詐騙索賠如何進行,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現在不少人喜歡在淘寶網上購買東西,主要是因為在淘寶網上購物非常的方便,而購物者所不知的是,由於在網上購物那麼購物者就將自己的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向其他人進行公佈了,有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這一點,向購物者進行詐騙,那麼淘寶網絡詐騙索賠如何進行,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淘寶網絡詐騙索賠如何進行,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如何進行索賠

1、遭遇網絡詐騙,建議到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舉報詐騙行為或者撥打110及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對方的行為涉嫌詐騙罪;

2、法律依據: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立案標準

網絡詐騙與普通詐騙一樣達到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就應當立案偵查,不同地區標準有所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網絡詐騙金額不論多少,都構成詐騙。網絡詐騙金額3000元構成詐騙罪;小於3000元的治安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其他的詐騙活動如果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相關的罪犯的犯罪行為的話,也是可以通過雙方私下協商進行賠償,當然還可以通過法院對詐騙者提出相應的賠償,當然不管是哪一種賠償都是需要建立在已經有確鑿的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的基礎上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