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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查的嚴不嚴,網絡詐騙犯罪構成是什麼

詐騙在社會中存在已久有許多年,雖説相比之下詐騙的行為已經減少了許多,但是隨着網絡社會的發展,不法分子開始利用網絡的特性開展詐騙活動實施網絡詐騙,而且當前人們對於網絡詐騙還並不瞭解,不知道網絡詐騙的管理髮展到什麼階段,那現階段網絡詐騙查的嚴不嚴呢?

網絡詐騙查的嚴不嚴,網絡詐騙犯罪構成是什麼

網絡詐騙查的嚴不嚴?

之前社會對於網絡的管理還非常薄弱,所以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但是當前網絡實名制和網警制度的完善,對於網絡詐騙和網絡犯罪活動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

網絡詐騙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網絡詐騙的行為會導致個人權益直接受到損失,在打擊網絡詐騙的同時,我們在網絡瀏覽的同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個人的信息,不要隨意在網站上透露個人的信息情況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能夠聯繫到我們。網絡詐騙查的嚴不嚴這樣的問題,隨着網絡實名的開展完成,管理將會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