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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仲裁法院不受理網貸嗎?

先予仲裁法院不受理網貸嗎?

先予仲裁法院不受理網貸嗎?

法院不受理的是先予仲裁網貸案件,而仲裁案件依然受理。先予仲裁相當於是平台借貸發生時就與借款方簽訂的違約執行條例。如借款方借錢時抵押房車,還款日未及時還款則平台方可以直接執行抵押房車,而借款方沒有申訴權利的條例。先予仲裁是在法律糾紛框架之外,所以法院不予受理。

近日,一則關於“先予仲裁”的消息讓很多網貸投資人云裏霧裏,消息是這麼説的:最高人民法院就仲裁機構“先予仲裁”裁決等法律適用問題做出了批覆,明確表示,法院應當就先予仲裁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執行申請。即先予仲裁機制將不適用於網絡借貸合同

“先予仲裁”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經過協議,將他們的爭議提交給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注意,這其中説到雙方協議將“爭議”提交給第三方,也就是説,仲裁是在糾紛爭議發生之後的。

而先予仲裁呢,是在糾紛爭議還沒發生的時候,就以假設發生了糾紛爭議為前提,讓被申請人放棄糾紛發生時的抗辯權利,作出預決。這是為了簡化流程達到快速及批量處理的目的,事先在合同中約定被申請人放棄某些權利。

這其中“被申請人”指的是申請人訴稱侵害其合法權益或與其就民商事法律關係發生爭執而由仲裁機關通知參與仲裁的人。在網絡借貸中被申請人往往是債務人(借款人),申請人是債權人(平台)。

比如,我是借款人A,在網貸平台B上借了10萬元,為期一個月,並抵押了一輛大眾桑塔納。在借款時,我與平台達成先予仲裁協議,如果一月之後我沒有返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平台B有權利處理我的大眾桑塔納,而且我沒有申訴的權利。

還款日子快到了,平台發現我沒有還款的能力或還款意願,就會拿出仲裁協議給法院,讓其強制執行。

來到法院這關,問題就來了,根據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仲裁機構可以仲裁的是當事人間已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而這種先予仲裁是發生在糾紛之前,仲裁程序和規則制定未在法律框架內進行,所以法院不予受理。

在先予仲裁試行之前,關於金融借貸的案件大的小的鋪天蓋地,據統計每天有200多萬宗,而先予仲裁可以讓大部分當事人按事前調解約定執行,大大減少了法院的工作量。另外,對互聯網金融行業而言,先予仲裁確實可以大大降低“老賴”不還錢的概率。

但先予仲裁一朝被取消,會有些什麼影響呢?

首先,先予仲裁為債權人增加了一種權利實現的機會和路徑,對債務人產生了一種心理壓力的約束作用,一些不懂法律的借款人會認為不歸還借款本息,最終也是會被強制執行的,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平台的壞賬率、逾期率。如今被取消,平台更要在日常運營中嚴格把關借款人,做好風控措施。

其次,平台處理不良資產的時間被延後,效率降低。在先予仲裁被允許的時候,平台可以提前向法院申報處理不良資產,並且省去了被申請人申訴這一環節,效率很高,但沒了先予仲裁之後,平台若按照正規的流程進行仲裁,處理不良資產時間週期很長,並且不確定性增大。

另外,這種仲裁模式已經運行了一段時間,所以目前也存在大量的被判決無效的存量案件,在有如此多壞賬的情況下,平台迫於運營、生存等壓力,極有可能採取暴力催收的方式。

雖然先予仲裁的方式確實為網貸平台和法院省了很多事,不過沒有按照法律程序執行的活動,註定是無法長遠的。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法院等仲裁機構不受理的是先予仲裁案件,而先予仲裁條例則是網貸平台與借款人之間的博弈,但其也大大的降低了借款不還款等不誠信惡劣事件的發生。仲裁案件法院依然可以接收受理,正規的維權渠道很多,朋友們大可不必慌張因噎廢食,先予仲裁的不受理並不會改變網貸規則也不必加重對網貸的排斥與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