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保護法行政訴訟時效多久?
一、 新環境保護法行政訴訟時效多久?
環境行政訴訟時效是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環境保護的訴訟有告侵權人的是民事訴訟;告環保行政機關的是行政訴訟。
二、《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訴訟的條件
第四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提起訴訟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屬於其自身的原因耽誤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內。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況耽誤起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訴訟時效的規定是為了更大程度維護受損人的權益的,有時糾紛發生之後,也許受損人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因此,給與了當事人更多的起訴時間,如果在最後的期限依然沒有提起訴訟,就喪失了勝訴權。
-
環境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怎麼規定的
一、環境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怎麼規定的環境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環境行政案件,解決環境行政爭議的範圍。只有屬於受案範圍的具體環境行政行為,相對人才可以對其提起環境行政訴訟。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環境保護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環境行...
-
行政訴訟環境噪音問題規定是什麼?
一、行政訴訟環境噪音問題規定是什麼?行政訴訟環境噪音問題規定是如果因為噪音問題發生了一些糾紛的話,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環境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環境行政案件,解決環境行政爭議的範圍。只有屬於受案範圍的具體環境行政行為,相對人才可以...
-
可以提出公益類環境行政訴訟的主體是誰?
一、可以提出公益類環境行政訴訟的主體是誰?1、檢察院(1)《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第四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
-
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是行政訴訟嗎?
一、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是行政訴訟嗎?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不是行政訴訟,環境公益訴訟一般都是按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來進行處理的;行政公益訴訟與一般行政訴訟適用相同的訴訟程序和訴訟原則,但也存在如下區別:1、一般行政訴訟要求起訴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