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合同無效怎麼辦?
一、債權轉讓合同無效怎麼辦?
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可以重新的簽訂有效的合同。借款合同無效的,自始至終無效,產生的債權也是無效的,所以債權轉讓合同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債權轉讓有效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1、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
(1)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於個人信任關係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係為繼承的債權;
(2)是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
(3)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於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3、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人。
5、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
在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債權轉讓的時候,雙方當事人如果能夠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那麼是可以通過簽訂合法有效的債權轉讓的合同來轉移相關的權利義務關係,但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説合同是屬於無效的狀態,那麼所產生的債權也是屬於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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