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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管工傷認定嗎,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局管工傷認定嗎,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工作過程中受傷,如果所在單位在福利待遇方面為其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就可以通過工傷保險來報銷員工的醫療費用,但是既然涉及到第三方保險單位,必然也需要統一的標準及相關的獨立的部門來進行工傷的認定,那麼哪些部門是負責工傷認定的呢?勞動局管工傷認定嗎?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勞動局管工傷認定嗎

工傷認定屬於工傷認定科(或者屬於綜合業務科、勞動關係科、勞動仲裁委),認定工傷後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勞動障礙等級鑑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工傷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的材料

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可見,勞動局管工傷認定嗎的答案是肯定的,勞動局作為主導部門,也需要配合其它部門如當地醫院、人事、衞生等行政部門統一客觀的做出評判,而且還要徵得當時就診醫院的建議,還需要對事件發生的地點經過進行調查的。綜合各方面結果,才能夠出具一份完整的有效的工傷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