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轉租時要注意哪些?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並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不少人因為不瞭解法律對於房屋轉租的相關規定,實施了房屋轉租的行為,從而引發了法律糾紛。為了避免相關的糾紛,在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麼承租人就不能轉租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才能轉租,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
4、不得違背雙方意願,有問題,雙方要共同討論。
(二)承租轉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我們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 如有,在和轉租人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我們要確保轉租人的身份信息正確和是否具有轉租的權限,以免上當受騙;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如果不問清,有可能會因誰繳費而發生爭議;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以免被物管要求承擔不應承擔的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這些必須要清楚明白,以確保房屋轉租期限在剩餘的租賃期限;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並且,合同約定的內容不能超過主合同,比如主合同約定承租人只能使用約定的一間卧室,另一間不能使用,而從合同卻明確約定承租人可以使用所有房間,那麼,這部分會被認為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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