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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民事部分如何處理?

一、合同詐騙罪民事部分如何處理?

合同詐騙罪民事部分如何處理?

合同詐騙罪的民事部份應當依據法律規定。

合同詐騙罪的客觀方面在民法上主要屬於幾種情況:

1、無權處分。即犯罪人無權處分他人財產,卻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使對方錯誤地認為其有處分權而與之交易,並導致該交易因有處分權人的不追認而歸於無效的情形。此時犯罪人應當返還已收受的受害人的財產,並且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欺詐。此時,合同屬於可撤銷的合同,受害人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行使撤銷權,撤銷合同。撤銷合同後犯罪人應當返還已收受的受害人的財產,並且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二、合同詐騙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詐騙罪就是利用虛構的條款而騙取他人的錢財,對於此行為不僅要承擔刑事的責任還要承擔民事的責任,對於民事的部份在處理時就要結合受害者實際受到的損失來進行賠償,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