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合同法關於合同生效條件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首先合同是在成立時就已經開始生效有相關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如果認為合同之中有差距或者是跟雙方所進行共同認知簽字的合同有所不同的話,可以向法院進行説明,要求法院撤銷其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其中一方有違背合同的相關行為的話,那麼則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相關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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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能簽訂合同嗎
律師解答:可以簽訂合同。律師解析:可以簽訂合同。1、項目部可以簽訂合同,但是需要有企業的授權或者企業的事後追認。2、未經企業的授權或者企業的事後追認該合同簽訂行為無效。3、雙方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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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後原法人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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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哪些無效哪些可撤銷
律師解析:無效合同包括:(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的合同。(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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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如何
律師解答:效力待定。律師解析:無權代理行為屬於效力待定行為,當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合同生效;當被代理人不追認的,則該行為不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效力,但是構成表見代理的除外。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無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做出法律行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