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還款未約定應該怎麼辦
在大部分的借款合同當中,其實當事人都有關於還款期限的約定,但有些時候在書寫借款合同的時候可能沒有注意到,就忘了約定還款期限了。此時出借人也就搞不清在借款合同還款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自己要怎麼去問對方還錢。關於這個問題,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借款合同還款未約定應該怎麼辦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還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義務之一。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返還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確的約定,則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實屬無疑;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還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進行協議補充;如果當事人無法對還款期限達成補充協議,可以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進行確定。
如果對於還款期限通過上述一系列的辦法仍然無法確定,那麼借款人可以隨時要求返還;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請求返還,但是應當給借款人合理的準備時間。借款人逾期返還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怎麼辦
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借款人仍然未向貸款人歸還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如果不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及時採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張權利,那麼在訴訟時效經過之後,貸款人的權利將變成道德上的自然權利,不能得到法律強制力的保護。
還款期限決定着借款人應何時歸還借款本金,出借人應特別關注還款期限的約定,上文我們為大家介紹了借款未約定還款期限怎麼辦,出借人可以對號入座,看自己屬於哪種情形,採用相應的方式處理。借款人不按時還款的,出借人要及時追討。如果借款已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諮詢一下律師,看該如何處理。
對於出借人追討欠款也是沒有多大影響的。這並不是大家想象中那樣,因為沒有説明還款的時間,出借人就不能問借款人要錢了。只不過,此時會對訴訟時效產生一定的影響。不過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規定還款期限不清楚的時候,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做出補充協議,而要是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那麼可以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日期。不過如果這些都無法確定還款期限的話,那麼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返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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