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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應該如何處理

一、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應該如何處理

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應該如何處理

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還款。

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

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六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二、打印借條起訴怎樣來答辯

打印借條起訴需要根據借貸事實迴應,撰寫答辯狀。

答辯狀的撰寫重點在於:

1、借貸糾紛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已過訴訟時效的,可以請求駁回起訴;

2、借貸金額是否真實準確,不準確的可以提供證據進行更正;

3、解釋説明借條的法律效力,如簽訂借條是存在被欺詐或者被脅迫情形的,可以主張借條無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