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違約

違約金和違約損害賠償能一起主張嗎

違約金和違約損害賠償能否一起主張要看是否超過了個人的損失。如對同一違約事實同時適用約定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那麼賠償的數額將超過造成損害的數額,此時之違約責任則具有懲罰性,不符合“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原則。也就是説,如果在要求支付違約金後再要求損害賠償,可能就超過了實際損失,對違約方來説也不公平,此時就不能同時主張。

違約金和違約損害賠償能一起主張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後,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