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三年合同辭職要付違約金嗎
一、籤三年合同辭職要付違約金嗎
關於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的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也要有一定的條件,就是勞動者必須在辭職前的30天,也就是一個月之前就告訴用人單位一方,説白了如果勞動者想要提前跳槽或辭職的話,必須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如果不是提前一個月申請的話,就屬於違約,這個時候就要向單位付一定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是規定在勞動合同裏的。
如果並沒有就正式的勞動合同達成合意,還沒有開始正式的勞動,而是在屬於之前的勞動試用期之內的話,就沒有必要提前一個月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提前三天告訴用人單位一方自己沒有辦法繼續工作下去繼續完成試用期,就可以完成辭職,並停止試用期的工作。
通常來講,如果在30天或者是三天之前就通知了用人單位的話,用人單位會提供一個類似於簽收的收據之類的憑證,這個憑證表明公司已經同意了提前的辭職申請,如果在以後公司反悔或出現了其他意外情況的話,這個憑據可以成為勞動者一方的證據。
以上所説的是如何辭職的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辭職的話,就屬於違約行為,那麼叫交付違約金,違約金是在勞動合同當中就明確規定的,一般是不可以超過用人單位在之前對勞動者提供培訓所交付的費用。在培訓費用之下,可以向勞動者要求違約金,勞動者要必須給付。
二、辭職的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即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通知一定要採取書面形式,並保留副本,建議要求單位簽收。如果單位不簽收,則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郵寄一份。
2、通知期內要正常上班,不可曠工。
3、要與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保留交接清單。
三、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有哪些
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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