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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辭職報合同到期了怎麼算?

一、鐵路辭職報合同到期了怎麼算?

鐵路辭職報合同到期了怎麼算?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當事人無關。

1、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2、辭職公司前,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二、勞動者辭職之後報仇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所以當事人如果事先提出了辭職,但是沒有到達規定的30天之後,勞動合同就到期,那麼肯定是按照勞動合同到期來計算的,因為勞動合同到期了,勞動者如果不續簽,並且沒有任何違法違規的情況,用人單位是需要給勞動者支付一定程度的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