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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印花税怎麼交納的?

一、技術合同印花税怎麼交納的?

技術合同印花税怎麼交納的?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合同,應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税。

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税目,萬分之五税率。

2、技術諮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技術服務合同的徵税範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應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税目、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税目,萬分之五税率。

法律依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税問題的通知》第一條技術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為這些不同類型技術轉讓所書立的憑證,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規定,分別適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税目;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税目。

二、購銷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税嗎

購銷合同簽訂合同的雙方都要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税。

具有以下的幾種情形,合同可以依法撤銷,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存在顯示公平的情況;合同中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違背對方的真實意願簽訂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對於合同標的物,存在重大誤解時訂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