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旅行社拒絕履行合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一、旅行社拒絕履行合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旅行社拒絕履行合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向當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國家旅遊局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制定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下列行為損害的,可向旅遊局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要求保證金賠償。

(1)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的;

(2)旅行社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3)旅行社破產造成旅遊者預交旅行費損失的。

您的情況屬於第一種。您在要求保證金賠償時,應以書面形式並寫明:

(1)被投訴旅行社的名稱、導遊姓名;

(2)消費者的姓名、性別、職業、年齡及團隊名稱、地址、電話;

(3)賠償要求和根據的事實、理由與證據。另外,還應注意要求保證金賠償的時效期限為90天,是從受到侵害事實發生之時計算的。對於消費者的投訴,質檢所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在30天內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後,還應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決定書》通知消費者和被投訴的旅行社。

二、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這些年來,旅遊幾乎已經成為了大多數普通民眾在節假日期間首選的一種娛樂方式,可是也有很多民眾因為當初選擇的旅遊社太不正規,真正體會了一把什麼叫花錢找罪受的感覺,對於旅行社的某些肆無忌憚的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該維權就一定要正當維權。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