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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質量有問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業主在發現購買的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時,應在質量保修期內及時向開發企業主張維修責任,由於業主自身怠於行使權利而造成超過保修期限的,將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超過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維修的,要根據該房屋的產權性質來判斷。如果發生在單個業主家中的,屬於業主的專有部分,業主可以自行聘請維修人員或要求物業公司提供特約服務來對其進行維修,當然費用由業主自行承擔。如果發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業公司對其進行維修,費用則應由關聯業主按各自擁有的權屬份額共同承擔。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設施、設備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經業主大會依法通過,可以啟動物業維修專項基金來進行。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房子質量有問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