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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關係必須簽訂臨時工用工合同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關係必須簽訂臨時工用工合同嗎?

非全日制用工關係必須簽訂臨時工用工合同嗎

非全日制用工關係可以不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三、用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用工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性別: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____ 現在住址_______ ________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

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生產、工作任務

3、勞動紀律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職業培訓

8、處罰與獎勵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9、合同的解除

10、違約責任及賠償

11、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12、其他

甲方:

乙方:

年___月__ _日

總的來説,如果跟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是非全日制用工關係,用人單位也不是必須跟員工簽訂書面合同,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關係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單方面終止用工關係的,用人單位也沒有給勞動者購買社保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