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糾紛可以申請仲裁機構裁決或者向管轄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進行審理和判決。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

二、認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綜上所述,合同當事人簽訂具備法律效力後,產生糾紛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可以通過仲裁機構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來決定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爭議和問題,對於需要解除的合同經法院判決批准後生效,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還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