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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合同效力糾紛如何處理?

一、商標許可合同效力糾紛如何處理?

商標許可合同效力糾紛如何處理?

根據我國《商標法》等法律的規定,商標合同糾紛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爭議,其解決方式可以採用調解、仲裁或訴訟的方式。這三種解決商標合同糾紛的方式各有其特點,所以,當事人在選擇適用什麼方式解決糾紛之前,必須先要明確這三種方式各自的要求、程序和法律效力。

商標合同糾紛要提交仲裁機構解決,合同當事人必須在商標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在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商標合同糾紛的調解可以分為民間調解、仲裁調解和訴訟調解三種,分別在當事人將合同糾紛提交仲裁或提起訴訟前、合同糾紛由仲裁機構仲裁過程中或合同糾紛由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生。狹義的商標合同糾紛的調解僅指民間調解。民間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但仲裁調解達成的協議或訴訟調解達成協議在依法制作法律文書生效後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入必須履行協議內容。

商標合同糾紛的調解沒有法定程序,但商標合同糾紛的仲裁或訴訟則必須嚴格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否則屬於在程序上的不合法。

商標合同糾紛由仲裁機構仲裁後作出的裁決,一裁終裁,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有關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商標合同糾紛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後,作出民事判決書,當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實行二審終審。生效的民事裁判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應一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採取措施,強制當事人履行裁判的內容。

二、商標合同糾紛的種類

商標權轉讓合同糾紛是指商標所有人與受讓人就商標權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是指商標所有人與被許可人就商標的許可使用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包括獨佔使用許可合同、排他使用許可合同、普通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代理合同糾紛是指商標所有人與商標代理人就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及其他有關商標事宜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我國的商標對於企業的意義比較大,因為一個良好的商標品牌是需要時間打造,並且能夠帶來巨大收益的,因此一旦遇到糾紛都需要及時處理,以免對品牌造成信譽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