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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免責條款包括有哪些?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第8條規定,在上述保險責任範圍內,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保險公司免責條款包括有哪些?

(一)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發生後,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2、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3、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註銷期間;

4、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5、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6、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

7、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8、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三)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註銷的,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2、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徵用期間;

3、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4、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被保險機動車被利用從事犯罪行為。

第9條規定,下列原因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二)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應、核輻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災;

(四)違反安全裝載規定;

(五)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六)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第10條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二)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

(三)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並檢驗合格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五)因被保險人違反本條款第十六條約定,導致無法確定的損失;

(六)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間受到的損壞,或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未遂受到的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七)車輪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以及新增設備的損失;

(八)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

綜合上面所説的,被保險人發生事故之後一般是由保險公司來進行承擔所有的費用,但如果遇到被保險人做出不合法的行為,那麼是可以免除相關的責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條款來,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標籤:免責 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