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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有訴訟時效嗎?

一、勞務合同有訴訟時效嗎

勞務合同有訴訟時效嗎?

有訴訟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定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有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4、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勞務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多長時間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超過時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假如因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則應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予以説明。

三、勞務合同糾紛是先仲裁還是先訴訟

1、勞動爭議需要先仲裁後訴訟。

2、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勞動爭議糾紛,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到法院起訴的必經程序。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出現以下情形,應先向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決定,之後才能提起訴訟: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當然了,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通過多種渠道維權:比如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勞務合同糾紛訴訟必須先仲裁嗎

提起勞動糾紛訴訟是勞動糾紛雙方當事人行使訴權的一種表現。勞動糾紛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糾紛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處理糾紛,維護自已的正當權益。勞動糾紛當事人提起訴訟,必需具備法定的起訴訟前提。

綜合上面所説的,任何合同都是有訴訟時效的,但不同的合同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就會不一樣,對於勞務合同如果雙方起了什麼糾紛的話,一定要 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交訴訟,這樣法院才會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進行受理,從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