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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合同要注意哪些陷阱

建設合同要注意的陷阱:承包人不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不填寫委託書,或委託事項填寫不全、不清的;委託人的義務填寫不細、不具體、不全面,致使工程責任不好判定;當事人各自選擇有利於己方的糾紛解決方式和地域管轄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建設合同要注意哪些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