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複印件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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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複印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不能作為直接有效的證據,需要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
原則上覆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複製品。”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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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無效從合同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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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沒生效可以取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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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和債務糾紛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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