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和債務糾紛的區別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2.74W
債務糾紛可以通俗的理解為因各種金錢借貸償還關係問題,引發的矛盾的發生。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
施工合同變更協議生效日期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對生效時間沒有特殊約定時,變更合同一經成立便生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
動產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要件根據我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動產買賣合同生效的要件以交付為生效,要件而在我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中關於交付我們的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了四種交付,他們分別是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以及佔有改定。所謂現實交...
-
信託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1、信託合同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2、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3、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4、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
-
主合同無效從合同還有效嗎
如果有兩個合同存在,主從關係,一個主合同,一個重合同,由於從合同在內容和性質上依附於主合同,而不能單獨獨立存在。因此如果主合同被確認無效,那麼從合同就當然無效,必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