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與締約過失的區別有哪些
1、歸責原則不同。
我國以前的法律採取過錯責任原則,現行《民法典》採用嚴格責任原則;而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不以過錯的有無為條件。
2、責任性質不同。
合同責任是一種合同約定之債;而締約過失責任是一種法定債的關係,它不能適用違約金。
3、責任形成的時間點不同。
合同責任的形成是在合同成立之後,義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形成的;而締約過失責任是在締結契約的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違反互相協助、照顧等先契約義務而產生的。
4、責任承擔方式不同。
合同責任除了賠償責任外,還可選用以違約金、價格制裁、解除合同或強制實際履行等方式;而締約過失責任只有一種損害賠償責任,且僅僅是基於信賴利益而尋求一種補償的救濟。
5、賠償範圍不同。
合同違約情況下,權利人可依法主張履行利益的請求權,包括現有利益損失的請求權和可得利益損失的請求權;而締約過失責任權利人所遭受的是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受到的信賴利益損失,故其只能就其信賴利益損失主張權利。
6、免責不同。
合同成立後,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而免除違約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不存在免責問題,因為要約、承諾階段不存在實際履行問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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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籤合同產生原因是什麼
(一)主觀上的不作為。有的承辦單位沒有充分認識到合同的嚴肅性,不重視合同立項履行過程中相關審批程序的執行,僅把合同的簽訂及審批作為履行結算手續、對外付款的條件,往往在項目實施完畢後,進入履行付款手續時才想到簽訂合同,從而導致倒籤合同現象的發生。一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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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概念
格式合同,也稱定式合同、標準合同、附從合同。在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條款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反映出來的,則稱之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9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重複使用而預先擬訂並在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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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修改是否有效
1、合同簽訂之後,任何一方為了己方利益,採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盜竊合同進行合同修改或偽造的,合同修改部分無效,維持原合同約定內容。2、合同簽訂之後,任何一方想進行合同修改的,必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或在原合同相應條款作修改或補充,並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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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情形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4條的規定,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五種法定情形。如果有前述五種情形之一,當事人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為一年...